移工懷孕雇主不用「養全家」但遇上了怎麼辦?現行制度仍讓家庭霧煞煞

移工懷孕雇主不用「養全家」但遇上了怎麼辦?現行制度仍讓家庭霧煞煞

近日網路流傳「移工懷孕後,雇主必須負責養她全家」的說法,引發不少家庭雇主焦慮。勞動部13日出面澄清,現行法規並沒有要求雇主因移工懷孕,就必須負擔其家庭扶養或生活費用。不過,這波討論也凸顯另一個實際問題:當家庭好不容易等到新移工到職,卻在短時間內發現對方懷孕,雇主究竟該怎麼處理?

家庭雇主遇到移工懷孕時,勞動部建議透過仲介、1955及1966等不同管道尋求協助。(圖/示意圖)

對許多聘請家庭看護或幫傭的家庭來說,移工往往是為了解決長輩、幼兒或身障者的照顧需求。一旦移工因懷孕無法繼續執行原有工作,即使雇主不必「養全家」,照顧人力突然出現空窗,仍可能立刻造成家庭壓力。

現行制度並非完全沒有規範。依勞動部說明,雇主不得單純因移工懷孕就片面解僱;若移工已無法勝任原本工作,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,經勞雇雙方合意後,辦理解約、轉出或返國,再由雇主依規定申請遞補新人。移工若有不可歸責事由,也有轉換雇主及緊急安置等機制。

但對一般家庭而言,最大的困難往往不是「有沒有制度」,而是流程分散、牽涉仲介、轉出、遞補、安置與照顧空窗等不同環節,臨時遇到狀況時,很難立即知道應該先找誰、多久能補到人、這段期間由誰接手照顧。

網傳「移工懷孕後雇主須養全家」遭勞動部澄清。(圖/勞動部提供)

勞動部表示,等待新移工期間,家庭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3.0相關資源,另有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,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,協助家庭度過人力空窗。

因此,這起事件真正引發的討論,不只是「雇主需不需要負擔移工生活費」,而是當移工懷孕、生病或其他因素突然無法工作時,家庭雇主是否能快速找到清楚、統一的處理流程。未來若能把「懷孕後如何協調、如何轉出、多久可以遞補、空窗期有哪些支援」整理成更明確的標準指引,對雇主與移工雙方都更有保障。

內容來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