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鞍洪災偵辦延燒 前代理民政處長10萬元交保

馬太鞍洪災偵辦延燒 前代理民政處長10萬元交保

摘要這起洪災源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,溪水夾帶土泥衝入光復鄉,造成19人死亡、5人失聯的重大災情。

花蓮地檢署持續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案,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葳因涉過失致死罪嫌,經檢調訊問後,遭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。 檢方並對其施以科技設備監控,限制住居及出境、出海,全案仍在偵查中。

檢調追查防救災權責疏失

這起洪災源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,溪水夾帶土泥衝入光復鄉,造成19人死亡、5人失聯的重大災情。 檢調為釐清災害防救過程及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,日前再度發動搜索,地點包括花蓮縣府及李葳住處,並查扣相關證物。

檢方訊問後認為,李葳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,但考量目前尚無逃亡或串證之虞,認定沒有羈押必要,因此命其具保10萬元。 後續偵查重點仍包括災害通報、撤離安置、應急整備及各級政府權責分工是否有疏失。

馬太鞍洪災偵辦延燒 前代理民政處長10萬元交保
(Pexels/示意圖)
縣府籲尊重司法釐清權責

花蓮縣政府表示,案件目前由檢調機關偵辦,案情尚未明朗,基於尊重司法程序及偵查不公開原則,暫不對偵查細節評論。 縣府也呼籲外界在司法尚未定論前,避免過度揣測與臆測,若檢調偵查有進展並符合法令規定,將適時對外說明。

縣府並指出,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涉及《災害防救法》下各級政府法定責任,包括災情通報、撤離安置、河川與堰塞湖體監測及應急整備等面向。 縣府主張,應在事實基礎上全面釐清各級政府權責,檢討制度缺口,才能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。

本案此前已牽動其他地方防救災責任追查,檢方曾就相關單位有無行政疏失進行偵辦,並對部分人員依涉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等罪嫌提起公訴。 隨著檢調再度搜索並對前代理民政處長採取交保及監控措施,後續司法調查將影響災害責任歸屬與地方防救災制度檢討方向。

※ 圖片為示意畫面,僅用於新聞報導與合理使用